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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复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秘书长办公室

来源:证券时报发布时间:2022-12-25 09:14   阅读量:687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分红0.18元。

相关日期

差别化红利转移: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的会期和日期

本利润分配预案已于2022年4月28日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行年份:2021年。

2.分配的对象:

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398,052,633股为基数,每股现金分红0.18元,共计71,649,473.94元。

三。相关日期

四。配送实施措施

1.实施措施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息委托中国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在登记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资金结算系统,登记并派发给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到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而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暂保管,待指定交易办理完毕后发放

2.自分布对象

公司股东何复控股有限公司,实收资本有限公司,莲舫有限公司,华金发展有限公司,国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现金分红由公司直接支付。

3.扣税说明

对于持有公司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财政部《通知》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本公司股票,持有时间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现金红利0.10元 个人持股不满一年(含一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18元(含税)个人转让股份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东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缴纳的税款,由证券公司等股票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除并划转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转至本公司公司应当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报告期内缴纳税款实际税负为:股东持股期限不足1个月(含1个月)的,股息收入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超过一个月至一年(含一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一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持有a股限售股份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所得执行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除后每股实际现金分红0.162元

对持有公司a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QFII)股东,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1月23日发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及利息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统一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现金股利为人民币0元相关股东认为其股息,红利所得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在按规定取得股息,红利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对于通过沪股通持有本公司a股的港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其现金分红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进行分配,并根据财政部通知进行扣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所得税按税后10%的税率代扣代缴

对于持有公司a股的其他机构投资者股东,其现金股利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为税前每股0.18元(含税)。

动词 (verb的缩写)相关咨询方法

如果您对股权分配的实施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以下联系方式。

部门:何复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秘书长办公室

特此公告。

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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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苏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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